国家、民族与政权的关系
爱国,首先得知道国家是什么才不会致于爱错了对象。而对于国家是什么,多数国人其实还是个模糊的概念。 因为“生息于大一统帝国之下的中国国民,和平大同思想深入人心,知有世界(我觉得应为“天下”较合理,因彼时的“世界”和现代的国际社会不同,是一个既使分裂仍有着共主的天下)而不知有国家,造成一种传统的偏见。以苟安退让为美德,以竞争进取为可耻。”“笃旧的笃守伦理,知有家族而不知有国家;好高的诵言大同,知有世界而不知有国家;尚奇的醉心共产,知有阶级而不知有国家。”(民国时中国青年党语)
而我认为现在的国人的问题则是知有民族不知有国家,把民族混同于国族;其次是知有政府不知有国家,误把政权当作国家。
“国”是什么?我认为,国家是指拥有共同历史的社会群体及其生养不息的共同领土。
“政权”是什么,是统治我们的一套机构,它代表着一个国家。一般国家行政管理当局是国家的象征,它是一种拥有治理一个社会的权力的国家机构,在一定的领土内拥有外部和内部的主权。
国家,有时称为邦,邦这个概念含地方之义;而“国”之义则为作为国家象征的政权 如不是为了避历史上刘邦的讳,称国家为邦则更为合适。
这是政权与国家的不同。还要搞清的是,一个国家也不等同于一个民族,民族和国家的概念不能搞混淆。
“同胞”是什么?就是有着共同历史的人群,一个国家内生活的各民族成员都是该国的同胞。民族则是有同一祖先、或同一种文化、同一种生活方式,彼此相生相依的一群人。
简要地说,民族是一种文化概念,而国家则是政治概念。
假如当年日本侵华成功,是否连他们也会成了中国人?
如果有人认为国家是一个文化认同的概念,那么说,日本民族的文化甚至较满蒙族还更接近于汉族,这岂不证明日本人更是中国人了?
所以我认为,国家的认同主要就是在于历史的认同,比如元朝把宋、金、辽当作是他们的前朝,而不是把自己当成是其塞外政权的继续;清朝把明朝当成自己的前朝,而不是把自己当成是其塞外政权的继续。这就明白着的把自己给纳入了中原王朝的历史,形成了共同的历史。有了历史的认同才易形成文化上的认同,因为承认自己是前政权的延续,当然有必要接受前政权的一些遗产。
然而,中华民族的幸运并非绝对的,假使大日本侵华成功,则他为何一定要将自己视为中原政权的接班人?他自己有着万世一系的历史,恐怕被当成正统的,只会是这个万世一系的政权!
所以说爱国不能混同于爱某个单一的民族。
爱国与追求民主会有冲突吗?
爱国的思想是一脉相承,有其历史渊源的,没有古代的爱国,现在的爱国就成了无本之源。就是说在专制时代的国家,其爱国者的实质,与现代民主政体下爱国精神的实质仍是一样的,不会因为政权的不同而改变。既使说当其时国人脑子里根本没有形成完整的中国概念,也没有领土主权的概念,但爱国人物仍层出不穷,尽管那时的爱国者常是把爱那个政权当成爱那个国家,但只要这个政权还代表着这个国家,符合着人民的利益,也依然是一种爱国的方式;中国如此,外国亦然。既便是把爱国这种历史事件都要回到历史现场去审视,也改变不了这种爱国的性质。正如民国的国民党政权虽然不是一个民主政权,在其遭受外来入侵的威胁时,捍卫这个政权就等同于保护这个国家。虽然现在说不是民主的国家不值得去爱,但也不是有了民主才有爱国。因为无论是民主政体还是专制政体,其所依附的国的本质仍是一致的,只是说,爱一个民主的政权更符合这个有着共同历史的社会群体的利益,因为一个民主的政权直接就代表着人民的利益。爱国所要爱的,主要不在于那个政权,而在于那个政权所依附的群体和领土。
所以说爱国不等于爱政权。
只有当某个政权不再符合国民的利益,它才不再成为这个国家的代表。彼之国非我之国,但彼之同胞乃我之同胞,为了一个政党、一个政权的利益,牺牲全体同胞的利益的行为,不是“卖国”到底是什么?
“爱国”是什么?就是通过自己的努力维护全体同胞的利益、维护生我养我的土地的完整;所以爱国才是基本的,民主也是为了更好地爱国;没有什么能脱离爱国的民主,若“国”都不要了,还能拿什么去建立民主?
所以爱国是一个政治道德,是条底线。如果说为了革命可以不择手段,那也要看是怎么个不择手段法。如果是不择手段超越了底线,那么其动机则是可疑的,所谓的目的,很可能只是一个为“手段”打掩护的借口。
就是说遇上需要违背底线才得以实现的事情,真正的正义者甚至会选择放弃其目的,而不是以非正义之手段达其目的。因为底线之所以成为底线,它当是比目的还更为重要的事物。在所罗门王的“智断亲子案”故事中,两个妇人带着一个婴儿来到国王面前,都声称自己是孩子的母亲,众人难以分辨。国王想了想,说:“那就把孩子劈成两半分给她们吧!”对于真爱自己孩子的母亲而言,靠这种“非正义”的手段得到的“孩子”她宁愿不要!
真正需用历史眼光来看待的事物是国家的形成,而不是其爱国的方式。
一个国家的全体成员民族合成为一个国族,中国的国族就是“中华民族”(单一民族的国家里,国族等同于民族)。因为形成一个国家的人群不是一成不变的,一批外来民族通过国家认同的方式加入进来,就形成了一定历史阶段新的国族概念。这个外来民族所建立起的政权,仍属于该国的范畴。狭隘地把一个国家原有的民族当成就是这个国家,那就犯了用民族代替国家的错误了。
那么说这个民族和原有民族一起,合为一个新的大家庭,其地不再分彼此,共同拥有。如果说孙氏认为满蒙非中华而可出让给外人,那么说清王朝卖他自己的地岂非更无可厚非,根本谈不上什么卖国之罪?!
除了阐明国家与政府(即政权)、国家与民族的误区外,还需澄清时下爱党与爱国的误区。
“政党”是什么?是有不同理念、不同政见的一群人;
“爱党”是什么?维护自己所在的一撮人的利益的行为;
不要把“爱党”说成了“爱国”;只“爱自己”是自私的行为,因为它伴随着的是牺牲或损害别人的利益,而“爱党”是不是同样也发生着为了自己一小撮人的利益、甚至为了党内高层自己的利益,而存在着牺牲或损害同胞利益、也就是“卖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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