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8日星期五
国共革命军形同土匪
1933年四川兵灾(赵晓铃)“捐税” 在四川南江县长池镇的街上,“经常吊起一排排的人,被吊的人都是没有交军款的,什么时候交上了,便把人放下来。南江县县长姚垒竟出告示:“杀人可恕,欠款难容。”这是上世纪30年代,南江县属国民革命军第二十九军军长田颂尧的防区。 当时四川实行防区制,在各自的防区里,军阀有征税、政治、人事等大权,连各校校长,都是军人任命。为争夺地盘,各路军阀不断发动战争,从现在留下的通电上看,都有非常正当的甚至革命的理由。《川报》上有人撰文,以为军队与土匪的区别便是军队有革命口号,而土匪没有。 为满足军需及私欲,各路军阀横征暴敛。全川共有70多种苛捐杂税,如粮捐、子弹捐、火钱捐、壮丁捐、马路捐、被服捐、瘾民摆,种鸦片的要纳烟捐,不种的要纳“懒民捐”,不吸烟的要纳“禁烟捐”。
在田颂尧统治的川北地区,各种捐税长期名列榜首。“广元粮税年只七千余元,近年已征七十余万元”。宣汉县“1930年一次即筹军款二十万元,完全按粮摊征,每两征银竟有达一百八十二元者”。按当时的市价,请一个老妈子,月工资也就一元。 军阀混战和军人干政的一个结果是暴力崇拜。暴力所获胜于生产性收入,土匪团伙多如牛毛,他们依靠枪杆子致富发财;又由于生产者被暴力过度侵害,失去生产资料后游民化,安分守已的人也被逼铤而走险,土匪团伙越滚越大。不论是军队或土匪,伸手要钱的对象不分贫富;为了征税的便利,军队常常首先向富户、商人摊派垫款,向银行强行借款,严重影响经济发展,在民国经济发展的“黄金十年”,四川在20世纪30年代前期的经济表现很糟,各阶层人民都对军阀政治极为不满,川北地区势如遍地干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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