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北京大兴县大屠杀(三)
野蛮性在"文革"中爆发的化动因和社会条件
学校里肃静不下来,又抓起"三反分子"。尤其是反毛主席的。一个同学没事的时候在窗台上写字,"大海航行靠舵手,干革命靠--",下边"毛泽东思想"没写,有人招呼他,他走了。后来,不知谁擦了没擦干净。过两天不知谁又在后面写了"当代最大的修正主义",结果话就连上了。有个女同学见了大惊小怪地叫:唉呀,你们看,这是反(动)标(语)!那时候人人战战兢兢呀,已经动用专政机关啦。结果当天下午就把我们那个同学揪出来啦,反革命啊!……全系一个一个开着批判会,那驻军呢在上面喊着:严重的阶级斗争已经深入到我们班里来,搞阶级斗争就是要六亲不认,马列主义的实质就不能有任何私情。
"文革"中一切具体的暴行,其残酷性最终都是有限的,而唯有"阶级斗争处处都有"、"搞阶级斗争就是要六亲不认"这统治着全社会的疯狂信仰及其所产生的无比强大、无处不在的环境压力,其残酷性才是无限的;它恶性膨胀的结果,才是能够吞噬一切人类之爱的最野蛮、最凶残的"魔场",才是无边无际的罪恶之海。
与文明和理性社会对人们之间友爱、理解等善意情感的培育和弘扬正好相反,蛮性社会所从事和热衷的,是鼓励人们之间的相互仇恨。而当这种环境强大到抑制一切的时候,人们本性中对快感的追求就只能以"迫害狂"这种罪恶的形式表现出来。只能在残暴和施虐中得到快乐,这种野蛮的文化现象,也成了中世纪宗教裁判惩罚异端时的心态,例如启蒙主义者所描述的:
慈悲的上帝……判处大多数人永远受罚,以警戒他们的一些微不足道的犯规行为。上帝以其不可思议的仁慈强使这些行为继续到永远,以便有永远焚烧犯罪者的欢乐。……有些人甚至认为,上帝本来是不会注定任何人到地狱受苦的,他这样做是为了使自己的妻子(指教会,按《圣经》:上帝与教会的关系是夫妻的关系--译者)开心。
类似的从野蛮和施虐中得到快乐在"文革"中亦多至无数,例如红卫兵在"抄家"、"破四旧"、"揪斗"、打砸抢时的欢呼雀跃、争先恐后;再如在四川成都市的武斗中,一派工人抓住了另一派工人之后,"用各种刑法折磨他们,有'喷泉'(打破头颅,血喷涌而出),还有'风景画'(用刀乱割受害者的脸)。"又如北京某中学一位"干了一辈子教育工作的老师被打死后,造反派非逼着校长在阳台上抱着死尸跳舞--他干脆跳了楼。"更普遍的例子比如在数不胜数的"大批判"中,人们总是把"砸烂"、"批倒批臭"、"打入十八层地狱"等等一切极端残暴的语言倾泻在受害者头上,并由此而使自己得到胜利者的满足,以致于"大批判"竞成了许多人乐此不疲的职业。这类施虐快感的产生仍然源于和中世纪宗教文化相似的原因,仅以"大批判"中的笔名和各红卫兵组织名称这"文革"中极普通的现象为例,这些名称不仅常常最强烈地宣泄出对牛鬼蛇神的仇恨,而且也使施虐者由此而体会到自己的神圣、强大和异端者的极端卑弱无助,从而获得最大的光荣和施虐快感。
在上述两项原因的作用下,"文革"对其所信仰神明的"无限崇拜"、"誓死捍卫"同历史上的宗教战争相类似,正因为这种敌视和仇杀是建立在人类社会一种曾经具有根本意义的信仰之上,所以其仇恨程度也就是最为深刻的,而这种仇恨的爆发形式也是最为野蛮残酷的。又因为这种仇恨在人类历史中具有最深远、最神圣的原因,所以即使在很久以后,它也仍然以极崇高的面目而唤起人们的宗教狂热,并导致始终不断的宗教仇杀。
比如启蒙主义者对中世纪基督教世界这种与"文革"相似的野蛮的仇杀的描述:
宽容是一种有罪的、与僧侣意愿相反的思维方式。……各教派永远和到处都是相互仇恨、迫害和残杀;我们可以相信:这种情况将继续到世界末日,如果教会存在到那时的话。
我们说,"仇恨、迫害和残杀"之所以是那时整个社会的"死结",乃是因为它们是宗教文化极端狭隘性之必然的、永远源源不断的产物。
可见,在极端偏激之信仰的基础上,人类之间的相互仇恨永远无法从根本上得到抑制。
这类由于信仰的狭隘性而导致不可抑制的同族兄弟相阋以及全社会间的敌视和恐怖,其在"文革"时重演的最典型例子,莫过于疯狂席卷全国的"派仗"和"武斗"。"文革"时派仗和武斗的蔓延当然有许多直接的政治原因,但是如果从宗教文化的层面来看,则显然与全社会信仰心理的极端狭隘性、以及由"无限崇拜"、"誓死捍卫"导致的对异端的极度仇恨有着必然的因果关系。在人类历史上,一切宗教的狂热必然导致部族、教派之间的誓不两立和血腥仇杀,古今中外概莫能外;而这一通则的原因也就在于:信仰的极端狭隘性与人类的相互敌视是一对根本的"伴生基因",因此人们在继承"无限崇拜"的宗教狂热的同时,也就只能无可选择地将这种伴生基因原封不动地一并继承下来。在对我们民族文化影响更为巨大的的中国农民战争史、中国民间宗教史上,这类例子同样不胜枚举,例如东晋"五斗米教"领袖孙恩造反时"宣令诛杀异己,有不同者戮及婴孩,由是死者十七八";北魏时的刘灵助以道教方术为号召而率幽、瀛、沧、冀数州民众造反,"从之者夜悉举火为号,不举火者诸村共屠之。"后来典型的例子,比如明清时代白莲教一直是被朝廷视为邪恶异端并遭其残酷镇压、极力丑化的民间秘密教派,但是白莲教内部亦同样相互分裂、彼此敌视:"苏州人王森得妖狐异香,倡白莲教,自称闻香教主。其徒……蔓延畿辅、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四川。后(王)森徒李国用别立教,用符咒召鬼。两教相仇";又如白莲教的分支之一"罗教"在被正统佛教视为异端和"邪教"的同时,反而又将自己从中发源的白莲教视为死敌:"你行白莲是邪宗,万剐凌迟不称心!"---总之, 在蒙昧主义和暴民专政的环境中,一切可能的异己者都必然要受到灭绝性屠杀("诸村共屠之")、"万剐凌迟"等等最残酷的惩罚。也正是因为这种逻辑的一脉相承,所以直到下距"文革"仅60年的义和团运动时,民间宗教中的这种党同伐异和教派分支之间的刻骨仇恨,依然按照上述自古以来的规律而又一次强烈爆发出来。
发源于信仰文化的极端狭隘性和无比强烈的党同伐异、以及由此而导致的对于异端的极尽残暴,既然始终是自古以来一切宗教迷狂的基本属性,那么,当"无限崇拜"等等狂潮在"文革"中再度席卷天下的时候,尤其当它是与"群众运动"的空前普及和空前狂热一同膨胀时,群众组织之间的尖锐对立和血腥仇杀就是绝对不可避免。由于两者内在规律的相通,所以"文革"的武斗和派仗等等血腥仇杀在许多基本的特质上,都几乎完全是历史的重演。例如:这种相互敌视和仇杀的盲目性、幼稚性和狂热性,参加者的崇高感、牺牲欲和嗜血欲,笼罩整个社会的迫害狂,以及它不可遏制的疯狂性(不论"文革"的领导者怎样善意而焦灼地反复号召"要文斗,不要武斗";"要团结大多数";"无产阶级革命派内部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等等。也正因为这种相互敌视和仇杀具有如此久远和空前广泛的社会文化基础,所以它也才完全有能力让残酷和野蛮的毒质统治了社会的几乎每一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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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以上内容有所删改,因作者在原文中塞入过多的主观意断的原罪说,转载此文时已将这些喧宾夺主、离题万里、冗长累赘的垃圾废语作了尽可能的清除。
原罪论即把社会的野蛮性归结于原始社会文化的错误之一,在于以偏概全。有一则故事是说英国过去有一名户口官,奉王命去某村登记户口,发现这个村的人都同名,当他统计至百人时,认为可以图省事而将该村所有人员都计入同一名字,但结果他是错了。同理,我们可以发现很多的“原始社会”有野蛮现象,但统计并不能代替证明,不能因此而认为原始社会注定是野蛮的;另,既便是那些有野蛮性存在的“原始社会”,也不能肯定其野蛮性源自于社会的原始。
错误之二,在于乱归因果。野蛮现象并非总是一脉相承的,原始社会纵使有野蛮性,也与后世的野蛮社会现象间隔了很多的时间。这就好比一个人曾犯有前科,后来洗心革面并改邪归正了,这就斩断了之前的犯罪基因,但由于某种原因的事件导致其再次犯罪,那么其犯罪原因就只能从该事件上去找,而不能认为其犯罪行为是原犯罪基因的复苏。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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